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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3055    更新时间:2015-5-30    

 

 

 

 

 

 

 

 

蚌教基〔201514

 

 

 

关于2015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5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08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文件的通知》(皖教基〔20091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现就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招生原则

(一)“全市统一领导、县区具体实施”的原则。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制定总体要求并督查落实情况,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行政区划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学校布局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确定每一所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并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三)“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实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对口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初中阶段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分县区实施,按照“对口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

三、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2009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招生时实行两统一: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计划免疫证;

6、学前教育报告单。

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2226

(二)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区域内有毕业生的小学集体报名和回本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统一将适龄儿童分配到学区内的对口初中招生学校。

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4、小学学籍档案;

5、初中入学通知单。

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对口小学进行招生,严禁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经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及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必须实行电脑派位,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各初级中学一律平行分班,不得对新生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办理七年级学生学籍时,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七年级新生名单申报学籍。

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和市区小学毕业生需跨学区就近初中入学的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和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蚌教基〔201328号)文件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蚌埠市市区初中就读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填写《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蚌埠市区因家庭住址变更等原因需要跨区分配的学生,在所在小学领取并填写《蚌埠市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分配申请表》,并附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由户籍和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初核、汇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和《蚌埠市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分配申请表》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近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学校。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批准设立时所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

(四)特殊群体儿童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

要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三县的聋哑儿童到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微残疾的儿童可到服务区对口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市区的聋哑和智障儿童到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于符合条件且要求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我市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我市工作,有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有效的居住证;在我市有稳定的住所(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为据);完成计划免疫接种。

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

2)入学程序

申请人按入学条件规定,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辖区内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实施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居住地服务区公办学校安排就读。若学校学额过满,由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各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3、渔民船民子女入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船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8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渔民子女就学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蚌教基〔2014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保障渔民船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均可享受免费、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使渔民船民子女在入学、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普通学生一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五)照顾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服务和支持蚌埠发展的大局出发,着力为蚌埠大建设服务,在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在我市市区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协调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1、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外干部、烈士子女(由部队政治部门,市级组织、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市侨办、台办、外办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高级技术人才的子女(由市发改委、招商局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市效能办审核批准);

4、驻蚌部队军人子女按《关于印发蚌埠市军人子女教育有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蚌教〔2013144号)文件执行;

5、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市人事部门、总工会、蚌埠军分区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学区划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学校规模、人口居住、城市建设等发展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区划分工作。学区划分要100%覆盖本辖区,做到合理、科学、不遗漏、不交叉,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有明确的学区。

市区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区际之间、校际之间学区交叉及跨区上学问题,有关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协调,互相配合,妥善解决,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管理

1、从严控制学生择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择校生或跨片区招收借读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保障学生入学公平。

2、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6/班,初中不得超过50/班;合理控制优质学校的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全面实行“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3、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批小学新生学籍,市教育局统一审批市区内初中新生学籍,实行网络管理,严禁虚设班级,人籍不得分离。

4、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依法自主招生,招生宣传内容、招生计划、招生方案须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五、加强领导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到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推行信息公开。各县区和学校要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和学校需要公开公示的内容及公示时限,主要包括:小学招生片区、小学招生名单、初中“阳光分班”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三)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与家长、社会沟通,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政策执行力,耐心、细致、热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内涵发展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六)加大查处力度。县区教育局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招生期间、开学前后,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制定违规招生考试处罚办法,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教育局也将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与县区教育局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和规范和谐的招生秩序。

(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规范科学、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2号)文件中第二条:“妥善处理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问题”,结合本县区实际,在招生方案中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本县区具体实施办法,并将招生方案于20156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1、蚌埠市市区各小学招生范围

2、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32015年蚌埠市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5年5月28日

 

 

 

 

                                                         

  蚌埠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9印发  


附件1

2015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招 生 范 围

1

凤一小

东风派出所所有辖区; 延安三段1322组、六段;凤一小宿舍住户(延安三段1组)

2

凤二小

延安一1-22组;东升一段514组、一段(原十二段)12

3

解一小

东升四~十一段、十四段(地委社区、淮滨社区、曙光社区凤阳路以北、施家洼社区原4段)

4

解二小

东岗一段120组、三段16组;东升三、十三段

5

龙子湖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升一段1532组;东岗一段2325组,东岗二段25262729组;解放三、四段1-33组和新建香榭兰庭小区

6

淮滨路小学

解放十段;东岗二、三、八、九段;王台

7

延安里小学

光明街社区、新马路社区、延安路社区

8

张台小学

宋庄村及市东村56

9

师范附小

原解放八、九、十一段,解放十五段1011组,解放十六段49组,现解放一、二段、四段34353637组;东岗一段46组、东岗六段

10

行知实验学校小学部

现解放五、六、九段

11

铁二小

胜利十一段789组(体育路227栋、28栋),体育路3号楼,群力街社区,胜利四村社区,自建村,建筑一村,铁路子女

12

工农中心小学

老山小学

老山村(五、六年级)

工农小学

朝阳村、金三里小区、长淮私营工贸园区、长淮经适小区、老山村(一-四年级)

13

李楼中心小学

李楼小学

李楼村、黄巷村、山王村、汪圩村、韩葛村、八里岗村(二-六年级)、七里湖村(二-六年级)、贾庵村(二-六年级)

八里岗小学

八里岗村(一年级)、七里湖村(一年级)、贾庵村(一年级)

红塔小学

红塔村、芦山村

太平小学

太平村、张巷村、黄郢村(三-六年级)

黄坝小学

黄郢村(一-二年级)

咨询电话:3040215(龙子湖区教育局)


2015年蚌埠市蚌山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招 生 范 围

1

铁三小

解放路以东原铁路宿舍;宏业村派出所

2

蚌山小学

青年派出所一段(1-10组)、五段(1组、10-26组);喻义巷社区(原人民派出所)

3

蚌山小学

(郦都校区)

南山丽都小区(A区、B区、C区、D)、万方新都会广场

4

一实校

(中山校区)

青年派出所五段(2-9组);胜利派出所二段(13-17组、20组)、三段(3组、4组)

5

一实校

(汇金校区)

青年派出所天桥街道311-15

6

华昌街小学

青年派出所,即:天桥社区、华盛社区、华昌社区、南山社区华丰责任区(111-23组)

7

回民小学

青年派出所:青年社区、同乐园社区、中平社区;光荣派出所:公栈路社区、吉安里社区、太平街社区、纬一社区、爱国巷社区

8

胜利三小

胜利派出所:书香门邸、工农新村、工农小区、美林苑、丽都园、华景嘉园、沁雅佳苑、奋勇街小区、胜利三小附近散户、航校新增户;黄庄派出所:前进社区(三径书苑、胜利中路,胜利一段7号楼,前进路21栋、3栋、23栋、朝阳街、朝阳巷、太平街5巷);工农社区(前进路14-18巷,太平街474栋,前进路14栋、26栋,太平街6巷,工农路47栋、55栋、107栋、平房,团结巷);华美嘉园

9

红旗一小

黄庄派出所一段、二段、三段、八段至十二段,即:红旗社区;工农社区(新天地小区、龙源小区、联华小区、朝阳四村、建业小区、金鼎皇庄);禹花园社区;朝阳社区

10

红旗三小

黄庄派出所六段、七段;朝阳派出所三段、四段(1-5组、18-27组)、六段(1-16组)。即:米亚花园、老八段、花园小区、后宋(乳品厂附近住户)、柳树营(七中附近住户)、丰泽园小区、禹花苑小区。

11

东海一小

朝阳派出所三段(2组);黄庄派出所七段(15-20组、41组)、八段(1组、3组、4组);钓鱼台派出所七段(9-11组、16组)、八段(8组);雪华派出所二十段(7组、8组、12-15组);光彩大市场住户

12

陶店中心

小学

陶店村、金圩村、洼王村、雅郢村、雅郢居委会、燕山村

13

岗北小学

岗北村、南庙村、机场新村

14

梨朱小学

王巷村、梨朱村

15

仲集小学

仲集村

16

燕山乡中心小学

陈梁村、徐桥村

17

姜桥小学

姜桥村

18

定安小学

定安村、洼张村、田荣村、铅山村

19

杏山小学

孙家圩子村

 

咨询电话:2043609(蚌山区教育局)


2015年蚌埠市禹会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地段

1

朝阳一小

朝阳派出所四段6组——14组(新安社区)、朝阳派出所六段17组——25组(新村社区)、朝阳派出所七段1组——24组(红旗里社区)、朝阳派出所八段1组——8组(新风社区)、朝阳派出所十二段(创新社区)、燕山派出所坦克学院内、张公山所新怡绿洲小区(铁路以东) 、朝阳派出所怡康新都小区、纬四派出所一段1组——14组(第一社区)、兴光尚庭、观澜御湖世家、湖岸水景

2

朝阳三小

纬四派出所三段、四段(建设里居委会、新船塘社区);黄庄派出所老五段、新1段(朝阳二村、金鼎黄庄部分住户)

3

前进二小

纬四派出所一段15-35组(秀水社区),二段、五段1-21组、六段、七段、八段、九段;向前社区、上海栈社区、席家沟社区、胜利社区、柏庄春暖花开小区

4

张公山一小

张公山一村、二村、三村;金域名城;瑞城小区;新怡绿洲铁路以西区域;金色阳光小区、翠竹居、柏庄跨界小区

5

张公山三小

张公山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百大拓基广场、翡翠山庄、锦江新天地

6

师范二附小

长征派出所三段、五段、十段、二麻宿舍、新东王村,朱祠、九龙花园,如意家园BC区、东海五村、长青教工小区

7

大庆路小学

长征所二段1-18组、四段,大庆所一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1-6组除外)、七段,安利小区、江淮小区、禹王世家小区、丰原小区、南北王圩子、八里桥村、大庆花园小区、丰原公寓小区、中医院宿舍、供电局宿舍、一工地、双珠盛景花园

8

胜利西路小学

长征所一段(1-15组、17-18组),长征所二段(19-35组),柴油机厂大院、宋滩还原小区、宋滩村红专队小区

9

钓鱼台小学(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

钓鱼台所一段、二段、五段、六段,金厦园小区、五建宿舍、荣盛锦绣香堤、荣盛西湖观邸

10

迎河桥小学

钓鱼台派出所四段(车校、海校、123医院、干休所附近单位)、核工业部22公司、喜迎门小区、君和花园

11

长青乡中心小学

大庆所六段1-6组、如意家园A区、郑郢村

12

许庄小学

长青乡许庄村、王岗村

13

石巷小学

长青乡石巷村

14

西朱小学

西朱村、三尖塘村、枣林村

15

涂二小学

老贯徐村,周蔡村,宗洼村

16

马城镇中心小学

胡圩村、马城村、梅姚村南湖组、马城农场、铁矿、建华管桩厂,马城街道

17

花郢小学

花郢村、冯嘴村、前郢村小新庄

18

广德小学

广德村

19

禹会小学

禹会村、前营村

20

天河小学

杭刘村  草寺村

21

五淮小学

五淮村、苏岗村

22

白衣小学

白衣村、立新村长王组

23

塘底小学

立新村

24

后程小学

后程村

25

孝仪小学

孝仪村

26

西程小学

西程村

27

朱村小学

朱村村

28

张湾小学

张湾村

29

黄郢小学

黄郢村

30

蒲黄小学

黄庙村

31

庙前小学

小施庄 庙前村 北新村

32

希望小学

庙前新村、马城铁矿、水稻良种场

33

梅姚小学

梅姚村

34

风景区中心小学

涂山风景区冷水村、上洪村、下洪村

35

风景区韩郢小学

涂山风景区韩郢村、徐郢村

36

风景区陈郢小学

涂山风景区陈郢村、涂山园艺场

37

风景区涂山小学

涂山风景区涂山村、杜郢村

 

咨询电话:4045856(禹会区教育局)

 


2015年蚌埠市淮上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招 生 范 围

备 注

1

淮上实小

淮滨社区(含金地苑、丽景天成、淮畔江南)、桂花园社区、国购广场、小蚌埠村、后楼村、徐岗村和吴郢村部分(自愿)

 

2

蚌埠八中附属

小学

桃花园社区、明珠社区(含陶然北岸、上河时代花园、凤凰城小区)、高安村、陈台村、绿城春江明月(自愿)、梨花园小区(自愿)

 

3

吴安小学

荷花园小区、梨花园小区(自愿)、星河世纪城、农机大市场、玉博园、职教园区、义乌商贸城、吴安村、方沟村、赵宋村、绿城春江明月(自愿)

 

4

蚌埠禹王学校

小学部

淮滨社区(淮滨住宅小区)、徐岗村和吴郢村部分(自愿)

 

5

桃园小学

果园新村社区、桃园村、金台村、东赵村、

王小沟村、卢小庙村

 

6

双墩小学

双墩村

 

7

立新小学

山香村、卢台村、果园村

 

8

后场小学

槐花园社区、通城紫都小区、通城国贸市场、

海吉星大市场、淮上村、滨河村、

吴小街村、八大集村

 

9

西门渡小学

西门渡村、九台村、姚宋村部分(自愿)

 

10

太平岗小学

太平岗村、吴大台村

 

11

曹中心小学

路西居委会、淝光村

 

12

曹老集二小

路东居委会

 

13

高吴小学

高吴村

 

14

清河小学

清河村、周台村

 

15

西楼小学

淝河村

 

16

陈郢小学

杜陈村

 

17

李甘小学

金山湖村

 

18

杨湖小学

杨湖村

 

19

高湖小学

荷花园居委会

 

20

交通小学

南郢村、曹郢村

 

21

周集小学

周集村

 

22

庙东小学

周郢村

 

23

梅桥小学

梅桥村、淝南村、淝北村

 

24

淮丰小学

淮丰村

 

25

明德小学

裔湾村、大岗村

 

26

苗台小学

苗台村

 

27

华圩小学

华圩村

 

28

天宇小学

天宇村

 

29

振兴小学

吕巷村、朱海村西部

 

30

冯咀小学

朱海村东部

 

31

杨楼小学

杨楼村、淝北村西部

 

32

胡口小学

胡口村、杨楼村西部、张巷自然村

 

33

沫河口中心小学

沫河口村、汤陈村

 

34

团结希望小学

团结村

 

35

龙庙小学

龙庙村

 

36

信湾小学

信湾村

 

37

大李小学

大李村

 

38

洪集小学

洪集村、姚宋村

 

39

三铺小学

三铺村、汪邢村高王自然村

 

40

大柏小学

大柏村

 

41

横岭小学

横岭村

 

42

汪邢小学

汪邢村

高王自然村除外

43

宋岗小学

宋岗村、陈桥村

 

44

石王小学

石王村、曹刘村边刘自然村

 

45

曹刘小学

曹刘村

边刘自然村除外 

46

洼张小学

洼张村

 

47

大孙小学

五营村

 

48

曹顾张小学

曹顾张村

 

49

四铺小学

四铺村

 

50

马放营小学

马放营村

 

51

京华希望小学

洪庙村

 

52

宋圩小学

陆庙村

 

 

咨询电话:2829850(淮上区教育局)

 

 

2015年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招 生 范 围

1

二实小

胜利派出所辖区内:125617202226273336454951组 ;2112组;3122326组 ;8段:1211组(不包括物探队)新新家苑;财富广场;金山花园

2

二实小东校区(第二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蓝天路小学)

万方水晶城;荣盛香堤荣府;蓝天紫竹苑;蓝天菜场29幢、30幢;百合公馆一期

3

二实小南校区(第二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学海路小学)

海亮明珠、龙湖春天

3

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沁雅花园、沁雅凯旋城;阿尔卡迪亚阳光苑、蓝天城、碧水湾;华夏尚都A区、B区、C区;金奥华府;琥珀花园; 万达广场住宅小区

4

慕远学校小学部

紫荆名流;宝龙;三星家苑;华府天地;沁雅锦绣城;戴湖桃李园(原戴湖村村民拆迁还原户子女)

5

晨光小学

晨光花园;月光花园;星光花园;阳光花园;瑞光花园;荆馨花园;钻石花园;金桥花园;金康园;怡和园

6

龙湖二小

雪华村;珍珠小区;公安小区;凌湖山庄;凌湖小区;龙湖香都;南湖路派出所所辖范围;小王庄(原龙湖派出所住户)、兰庭书苑

7

湖光小学

湖滨社区军李村、孙郢村、双庙村、山南村;李楼乡大卢村,韩葛村一、二、三组;渔业社小区;绿地国际花都(暂入);

8

戴湖小学 (第二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延安二路小学)

戴湖村许年姚自然村;光彩还原小区;民政家园小区;安瑞科小区(原二空新村)、琥珀新天地;

9

纪郭小学

纪郭村;邱桥村

10

幸福小学

幸福村、曹彭村、余滩(部分)

11

南湾小学

(一、二年级)南湾、东风

12

长淮小学

卫东、长淮、(南湾、东风的三-六年级到长小)

13

淮上小学

淮上、陈郢

14

仇岗小学

仇岗、余滩(部分)、司马(部分)

15

淮河小学

司马、余滩(部分)

16

淮光小学

淮光

17

新塘小学

高郢、汪庙(部分)

18

汪庙教学点(工农)

汪庙(保留一年级)

咨询电话:3183537(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蚌埠市高新开发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段 

 

1

张公山二小

高新区辖区内张公山大桥以西—东海大道以南—华光大道以东—兴华路以北范围

 

2

蚌埠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迎河桥以西—东海大道以南—天河路以东—黄山大道以北,以及九龙村、东周村拆迁居民

 

3

秦集中心校

秦集村、枣林村、彭巷村、东周村、大徐村

根据宗洼村撤并后协议,原宗洼小学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到秦集中心校入学。

4

九塘小学

九塘村

 

5

河北小学

河北村、高埂村

 

6

仁和小学

大孔村、仁和村

根据原大孔村撤并后的协议,大孔村的适龄儿童可以自由选择仁和小学、九塘小学、秦集中心校这3所学校入学。

7

姜顾小学

姜顾村

 

8

禹庙小学

禹庙村

 

9

东周小学

东周村

 

10

团结小学

团结村

 

11

殳李小学

殳李村

 

12

岗李小学

岗李村

 

13

明德小学

洪集村、姚郢村

 

14

叶姚小学

叶姚村

 

15

贡湾小学

贡湾自然村

贡姚村包括贡湾自然村和黄疃自然村

16

黄疃小学

黄疃自然村

贡姚村包括贡湾自然村和黄疃自然村

17

新城小学

新城村

 

 

咨询电话:4071177(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2

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区域

学校名称

对口小学

 

局属

学校

   

铁二小(部分)、铁三小

 

   

凤一小、解一小、铁二小(部分)

 

   

解二小、解放路小学、淮滨路小学、张台小学、师范附小

 

十 二 中

大庆路小学、胜利西路小学、石巷小学、许庄小学、长青乡中心校、涂山小学

 

龙子

湖区

三十一中

凤二小、延安里小学、铁二小(部分)

 

行知实验学校中学部

幸福小学、仇岗小学、本校小学部

 

十 六 中

李楼小学、红塔小学、太平小学、八里岗小学、黄坝小学

 

蚌山区

一实校初中部

一实校小学部

 

十 五 中

定安小学(含杏山小学)、姜桥小学、原徐桥小学

 

二十二中

燕山乡中心小学(不含村小)、原燕山小学、原前进小学、梨朱小学、岗北小学(岗北村、南庙村)

 

二十六中

铁二小(部分)、蚌山小学、原华昌小学

 

三十二中

回民小学、胜利三小

 

禹会区

   

朝阳一小、朝阳三小、前进二小、红旗一小、红旗三小、东海一小(东海大道以北)

 

   

张公山一小、张公山三小、师范二附小

 

十一中

钓鱼台小学、迎河桥小学、陶店中心小学(不含村小)、东海一小(东海大道以南)

 

白衣中学

塘底小学、白衣小学、五淮小学

 

孝仪中学

孝仪小学、后程小学、西程小学、朱村小学、张湾小学

庙前中学

庙前小学、广德小学、梅姚小学、希望小学、蒲黄小学、

 

马城中学

马城小学、花郢小学、禹会小学、天河小学

 

淮上区

   

淮上实小、吴安小学

 

十 八 中

立新小学、桃园小学、淮丰小学和明德小学(部分学生)、双墩小学

 

二 十 中

后场小学、太平岗小学、西门渡小学

 

曹老集中学

曹老集中心小学、曹老集二小、高吴小学、清河小学、西楼小学、陈郢小学、杨湖小学、交通小学、周集小学

 

梅桥中学

梅桥小学、杨楼小学、胡口小学

 

华圩中学

苗台小学、振兴小学、冯咀小学、淮丰小学和明德小学(部分学生)

 

沫河口中学

沫河口中心小学、信湾小学、洪集小学

 

三铺初中

三铺小学、大柏小学、横岭小学、团结希望小学

 

曹顾张初中

宋岗小学、石王小学、曹刘小学、大孙小学、曹顾张小学、四铺小学、马放营小学、京华希望小学、宋圩小学

 

经济开发区

   

一实校、二实小

 

龙湖中学

龙湖二小、湖光小学、戴湖小学、纪郭小学

 

蚌埠新城实验学校(中学部)

本校小学部

 

慕远学校

本校小学部、晨光小学、二实小东校区

 

十 七 中

淮河小学、淮光小学、新塘小学、老山小学、工农小学、汪庙教学点(工农)

 

二十一中

南湾小学、长淮小学、淮上小学

 

高新区

高新实验学校

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辖区、张公山二小

 

十 四 中

西朱小学、风景区中心小学、韩郢小学、陈郢小学、秦集中心小学、涂二小学

 

仁和中学

仁和小学、姜顾小学、九塘小学、河北小学、仲集小学、岗北小学(机场新村户籍)

 

洪集中学

黄郢小学、明德小学、叶姚小学、贡湾小学、黄疃小学、新城小学

禹庙中学

禹庙小学、东周小学、团结小学、殳李小学、岗李小学

 

 

 

 

 

 

 

 

 

 

附件3

2015年蚌埠市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4,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关于做好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和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蚌教基[2013]28),组织填报《跨学区分配申请表》,同时接受随迁子女入学咨询,并填写《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627,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上报《跨学区分配申请表》和第一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以及《汇总表》;

628,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继续接待对外地来蚌就读初中的跨学区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进行登记。

73,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到基教科领取《跨学区分配结果表》、《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分配结果表》和《初中入学通知书》;

75各初中学校到基教科领取初一新生学籍草表;

7910日,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对口的公办中学报到,跨学区就读的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公办初中报到。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自行到民办学校报名;

713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含改制)实行电脑派位并当场公布结果;

715,到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选择回原对口公办中学报到或到其他民办中学;

718各公办中学向市教育局上报报到学生花名册(含电子版)及《初中入学通知书》;

719民办初中学校将正式招收的学生花名册及《初中入学通知书》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819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上报第二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以及《汇总表》;

820,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到基教科领取第二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分配结果表》和《初中入学通知书》。名单同时发送给有关初中;

    82223日,各初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安排初一新生报到、注册等有关工作;

    82226日,全市各小学招生;

920前,全市各中小学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网络化学籍系统提交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请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所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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